温馨提醒:
1、新办企业法定代表人、监事如在其它企业中担任过职务的,且该企业目前处于非正常状态的,请新办企业如实告知。
2、为加强自我保护意识,企业在办证或经营过程中遇到各类非正常收费时,可向经济小区咨询确认。
奖励政策:
1.财政扶持奖励:凡注册在经济小区的企业增值税按实交金额的7%奖励(地方实得财力63%),企业所得税按实交金额的10%奖励(地方实得财力的100%).
2.“一事一议”奖励: 经济小区新增的注册型企业,年度内实缴增值税较大的,可列为“一事一议”项目,在两年内享受更优惠的奖励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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